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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灵光七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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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的一瞬间,可怕的记忆重新涌到眼前。

不——事情发展至此,我不可谓之无过,我必须阻止。

“将天雨铃还我,那不是你们的东西。”我捏着慕容宁的衣角,手指不断用力,用力到发抖,“还有财物……把财物……还给受骗的人!”

“胡说八道什么!上次是尊者慈悲,饶你一命,岂料你居然不思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损坏尊者名声!”那人伸手一指:“打死她!”

说着,一群人同时冲上前来,森寒的刀光与木棍挥出破空声,几乎就要落在站在我身前的慕容宁身上。

我下意识上前,伸手想拉开他。

未料慕容宁看都没看,甚至没有动弹一下,只是轻轻一拂。

腕粗的棍子那一刹轰然断裂,半截木棍受力反弹到守门人脸上,几颗牙齿混着血液飞出口腔,守门人满嘴是血,顿时倒在尘土滚滚的地上,昏死过去。

四周鸦雀无声。妇人急忙抬手仓惶拽过我,干瘦粗糙的手指搭在我额间,用力地把我塞在她怀中。

其余守卫呆愣在原地,一时不敢上前:“你、你!”

“吾方才没听清。”慕容宁抬脚踩上地面的牙齿,轻轻一捻,与骨头硬度相差无几的组织霎时化作白灰。他微笑侧过头:“你把方才的话再说一遍。”

好凶残!好可怕!

我目瞪口呆,打心眼里发现他之前对我的态度哪算鸭霸,比起现在他的反应,简直算是善良。

“你想要谁的命?”慕容宁半张脸印着刀光,挑起的眉尾,比锋刃更锐利。

然后我就看他一路势如破竹,三两下收拾完守卫,踹翻神水,拆掉朱门,富丽堂皇的府内传来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从外到内似乎谁都没放过,偶尔能看见一群起飞的人体噼里啪啦似雨落下。

我惊恐,我害怕,我瑟瑟发抖。

这个破门而入把我抢出来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着是个吟诗作对的翩翩公子,怎么行事作风比强盗还凶悍?

过了一会,府内彻底安静下来,除了含糊的呻吟声什么都听不见。

慕容宁从雪白的墙头出现,衣衫边缘干净得连一丝灰尘都无,风雅好似只是在里面逛了一圈。

他手上拿着一束碧透若竹的铃铛,缓缓走到我面前,将东西递给我,“是不是此物。”

妇人的手指还搭在我额间,我呆愣愣地接过,口中呐呐道:“是……你、你没受伤?”

“一些乌合之众罢了。”慕容宁俊秀的脸上满是意气风发,眼神扫过我,这才发现什么般,轻轻皱起眉:“你受伤了?”

啊?我受伤了吗?

我慢慢低头,观察身上的衣袍,发现衣摆处不知何时缓缓渗出血色湿痕。

“这啊……”我还没能从面前的发展回过神,慢一拍地掀开衣摆,给他看看下方被层层布料包裹,因而有些臃肿的脚踝:“无事,不过是伤口裂了。”

慕容宁自小习武,自然看出伤口就在脚筋附近,联想方才那人口中‘上次吃的苦头还不够’的话,他顿时意识到什么,脸上的傲气一下子僵住。

彼时的我,只当他是恰巧路过兴趣使然的英雄般感激。

全然未曾知晓江湖险恶,更不知晓,所谓社交悍匪,能对一个社恐造成怎样的惊天打击。

直至很久以后,我才得出一个对他相当有形容性的说法。

慕容宁,实乃一个地雷般的神奇男子。

※

篇三:

[莫离骚——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碟好菜向胃溜]

我和莫离骚的相识过程就和佛跳墙的故事一样。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讲从前有个人做饭十分美味,有日,一名高僧无意路过,被从围墙中传出的菜香所诱,不惜跳过墙去一饱口福。

当然,我自认做饭的境界远远不到那个地步,还是一个正在学习中的厨子。

初夏的风里夹着微弱蝉鸣,色泽正艳的石榴花藏在浓浓绿荫中肆意绽放,丰茂耀眼的光线透过枝叶投落在地面,勾勒出一片细碎阴影,随着微微炎热的风而散漫地游移轻晃着。

吱呀一声,年久失修的木门推开,浓郁的烟气顺着门缝溢出,不到片刻,小小前庭便飘满鲜香浓郁的食物香味。

趴在树梢假寐半天的橘猫抬起头,湿润粉嫩的鼻头耸动,忽而起身,前爪搭着粗壮的枝干,后腿蹬得笔直,将自己身体拉成长长一条,像一截刚揉开的糯米团子。

“喵嗷——”张开的嘴里露出粉色舌头与上下两排尖锐的利齿。它抖抖身体,细长尾巴竖起,从树梢跳到墙头,四爪交替溜溜达达。下一秒,它看见一个站在墙外的不速来客。

杏圆的眼睛里藏着如针细长的瞳孔,橘猫略有些好奇地打量他。

莫离骚下意识想伸手摸它。刚抬起来,橘猫便像是水一样扭开身子,后退半步,细长尾巴在身后甩了甩,侧身从墙头跃下,一路带颠地喵叫着越跑越远。

莫离骚从善如流收手,目光顺着墙壁,望向不远处那扇半掩的木门。

进去拜访顺便吃一顿饭,这种事情应当不算冒犯。

他想。

正当他走到门前,想推门的时候,门向内拉开了。

杏红色的长发,杏圆的眼睛,皓齿灿烂,若拥丹霞。

“正巧我做多了菜色,如先生不弃,入内一尝手艺如何。”

我早就察觉到了门外有人停驻,见他久久没有离去,便试想或许可邀请对方入内,尝一尝自己的手艺。

正巧今日做了新菜色,亦需要人品尝点评一番。

希望他不要觉得太冒昧才好。

我想着,伸手推开门。

朝日落狭路,绿树摇醺风。枯朽褪色的木门后一点点展现风沙尘扑的小道,车轮滚滚的泥路,一点白色衣角似拢着流光出现。我彻底推开门,看见站在绿意点染的树下,站着一个容貌年轻的男子。

日之光,风之声,石之色,花之香,都不抵他立于墙下的照眼一瞬。乌发束冠,身姿如竹,骨秀风霜,若清夜春冰,山月寒玉般出众。

我扶着门,稍稍抬眼朝他微笑,问他是否要入内。

那名年轻男子视线落在我身上,半晌微微点头。

“好。”

※

篇四:

[冷秋颜——最长情的陪伴不仅有工资还有同事]

1.

冷秋颜并不认同上方这个内容提要,他建议改成‘最长情的陪伴不仅有工资还有自幼许婚的未婚夫’,再不济,原本的‘念平生,寥寥尘世谁能再逢’也很不错。

我:我管你!

我的篇章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火速踹开碍事的冷秋颜,拿回本篇主动权。

我叫辞芳菲。

本是在找新工作的待业青年一枚,最近收到了鬼市的offer,一下子从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变成年轻有为的杀手。

至于为什么去当杀手,原因很简单——

银槐鬼市这犄角旮旯、黄赌毒三害齐全的地下组织能有什么正经工作?除去偃师面试要求过高的分部,剩下几个没什么好选,不当杀手,难不成去不夜长河摇骰子?赚的也太少了吧?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顺利通过落花随缘庄面试,过上没有底薪全靠提成生活的杀手。

六隐神镞辣评:“连你这种身出名门的富二代都来银槐鬼市混吃,真不知道外面的世道是有多难过。”

“注意一下措辞,是前名门。”我跟在六隐神镞身后,不情不愿补充。

当杀手花销太大,工资到手还没来得及捂热,就都拿去还武器的贷款,变成彻头彻尾月光族。口袋没钱自然吃不起饭,我只好厚着脸皮跟在落花随缘庄里面最照顾小辈的六隐神镞身边,混口饭吃。

“过期的名门不如狗,至少我看老爷那边的狗餐餐大鱼大肉。不像我,只能吃六叔的无油斋面。”我恨恨道,绝不承认自己曾经想去巧木宫偷狗粮结果被六隐神簇抓个正着。

六隐神簇大概也想起了在巧木宫厨房抓到我的事情,重重咂舌,好奇问:“你到底是怎么沦落到如此地步?”

一般来说,家丑不可外扬。

可是我总觉得六隐神簇问这事应当是想调查我的来历。他是天首的心腹,若连他都不能取信,我在落花随缘庄的职业生涯怕是做到现在就到头了。

况且这件事说起来,和外人关系不大,算是内部问题。

“猫生猫,狗生狗,会偷吃的人上面自然有个会言传身教的榜样。”我抱着双臂神色平静,浑不在意地说:“我那混账老爹偷吃被老妈当场抓包,老妈一气之下断他阳锋,与他和离。他因此一蹶不振,寥寥数年便抱病身亡。树倒猢狲散,不就是这样咯。”

曾经阔绰的组织一日化灰,名门不名门的,到头来不都是一样——饿肚子的时候,谁还管你祖上阔过没有。

说到断阳锋,六隐神簇不禁夹了夹腿,神情一言难尽:“你母亲呢,就这样丢下你不管了?”

“还是管了几年。”不然一个小孩不可能在江湖上活到成年,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缘法要修,我不可能赖在她身边一辈子,“她有自己的生活,况且我怎么说都已成年,不想当啃老族让人见笑。”

“偷狗粮就不见笑?”他无语。

“那怎么了?我凭本事偷的。”我朝他翻白眼,非常不客气道:“说到底还不是这行当赚的钱太少,害我过的不如狗,天首才需要反省吧。”

“明明是你自己没钱还要扮阔佬,非要用贵死人的武器。”六隐神簇扯了扯嘴角,倒没反驳我‘不如狗’的那句话,反而落井下石:“狗不用还贷款。”

扎心了六叔。

“吃饭的家伙怎么能随便。”我嘀咕一句,抬手摸摸我好不容易在鬼市交易上抢来的名剑梦泽,目光落在银槐鬼市来来往往的人影上,问出好奇了一晚上的问题:“六叔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你还想赖在我家吃白饭多久,当然是给你找个兼职。”六隐神镞转过头来看我,没好气说:“吃香喝辣是做不到,但热饭肯定少不了。”

啧,小气。

而且什么叫做吃白饭,吃的分明是连猪油都舍不得放的白水斋面。

所以才说,落花随缘庄的工资真的寒酸小气到有剩,连在此深耕多年的六隐神簇都吃得那么朴素。

不过这个方位……

“这不是去不夜长河的路?”那可是出了名的赌坊,他可不是要带我去赌坊当摇骰子的性感荷官吧?我不想穿兔女郎高八叉的衣服啊喂!我一脸抗拒,拖出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规矩,“家规禁沾黄赌毒。”

等等,落花随缘庄和不夜长河的关系有那么好?我记得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互相戒备,绝不会有一个员工两边打工的可能性。

我以拳击掌,恍然大悟:“难不成是让我当卧底?”

“就你这个脑壳……”六隐神簇吞下后面的话,无奈一叹气,干脆放弃吐槽说起正事:“送你去兼职做个守卫罢了,你少自作主张,若坏事吾可不管你。”

什么?守卫?我没听错吧?

我满脸嫌弃:“我好歹也是堂堂落花随缘庄杀手。”

跑去别的势力当守卫,会不会太掉咖数了?

“过得连狗都不如的人有什么挑挑拣拣余地?”六隐神簇无视我抱怨的话语,直截了当道:“不夜长河有免费员工食堂。”

拒绝的话冲到嘴边,临头转向。

我表情不变,一本正经道:“既然如此还等什么,赶紧走,别耽误我吃饭。”

六隐神簇嘴角一抽,“真不知道你这性格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

你懂什么。

见风使舵可是最实用的生存技能。

至于尊严?

又不能当饭吃。

2.

六叔说有人脉,那是真的有人脉。尽管不明白他一个落花随缘庄的杀手是怎么在不夜长河发展出这种人脉,不过能派上用场的人脉就是好人脉,我因此受益能顺利混进去当临时工,时薪不高,好在可以吃免费食堂。

由此可见,杀手虽同样是无本生意,但论赚钱,确实不如开赌坊来的豪放。

不夜长河的员工免费食堂那叫一个豪华,什么海错山珍、鸡鸭鱼肉、时新果品一应俱全,看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投错简历,当初就该放下矜持,跑过来当性感荷官。

至于家规?

什么家规,名门都变废土了,家规顶个屁用。

我拎起入口的餐盘,往上面疯狂堆菜,脆皮烧鹅、清蒸鱼、狮子头。

夭寿,不夜长河居然还有葱烧海参!竟如此奢侈,简直豪无人道,合该让我这个从落花随缘庄来的穷鬼制裁!

我顿时露出兔美酱一样犀利的眼神,在那碟菜落在案台的下一秒就把手搭上去拿。

好菜似美人,总有同路豪杰争抢,一双手慢了一步按在我手背上。

嗯?是谁眼光跟我一样毒辣?

我稍稍侧头,这才发现旁边站了个比我高半个头的青年。

“喔呼,看来是英雄所见略同。”他含笑说。

昏黄灯火,在纸灯笼中摇曳。

对方手依旧搭在我的手背,只侧过身,姿态不疾不徐,清秀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打量,黑紫混色的发丝随动作微微一晃,散下遮住一点眼尾。于灯火间被照亮一角的容姿,笑容温和又风雅。

“好东西手快有手慢无。”我挣开他的手,把那碟葱烧海参放进自己盘中,动作干脆利落,半点不拖泥带水,“凡事慢人一步就只能当败犬。”

那青年也不恼,手被挣开了,便顺势收回,拢在袖中,依旧是那副含笑的模样。他垂眼看了看空了的碟子,又抬眼看我,目光在我脸上转了一圈,似乎从记忆深处想起了什么,面上略有沉思之色。

“姑娘看起来有些眼熟。”他歪头,不知是试探还是真的察觉出我的身份。

之前说了,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彼此戒备。像我这样在落花随缘庄当杀手又跑到不夜长河兼职守卫的,某方面来说确实引人猜疑,往好的地方……没有好的地方,但往坏的地方想,肯定会觉得我有意来这里刺探消息。

嗯,来食堂刺探消息。

无奈我脸皮够厚,人也稳如老狗,不仅不在乎,还没忘记给自己装满一大碗米饭,往位置上走,“你在那本陈年秘籍看来的搭讪技巧,已经过时到老套了。”

“喔呼,是吗?”青年笑了一声,端起一碗干面坐到我对面,不急着吃面,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喝,“姑娘不认识我?”

为什么这么问?

我这才仔细上下打量他,穿着和一般不夜长河的员工不一样,没有遮掩面容,衣料低调中透着奢华,一看就不像普通出身的打扮。

牙白,不会真的是不夜长河的大头人物吧?

这么接地气也来食堂吃饭?

唔……不管,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把饭吃完。

我用筷子指指自己,“新来的。”

实话,大实话,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大实话。

“原来如此。”他没说相不相信,至少看起来他好像不太在意我怎么解释。黑紫色的眼睛里映着纸灯笼的光,犹如被火光点亮的深色琉璃,很是漂亮,“那敢问姑娘名姓?”

我在短短时间扒完半碗饭,吃掉半边菜色。

再吃慢一点我怕自己跑路没力气。

“辞芳菲。”我估计他多半看出来我不是不夜长河的人,毕竟现在做人老大,哪有不认识自家员工长相的。既然如此,隐瞒也无必要,与其被他调查出来,不如我自己报上名。

大不了回去吃六叔的无油斋面,一样过活。

他听完我的名字脸色微微怔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刚见面时的从容神色。

“喔呼。”他放下杯子,视线从我的眉眼打量到我的嘴唇,又从我的嘴唇一寸寸挪回双眼,然后说:“在下冷秋颜。”

我扒饭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咬着筷子惊疑不定地看他。

同名?

不不不,应该不会这么巧。

我偏开眼睛,慢慢放下筷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不认识。”

“是吗?”他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视线始终没从我身上移开。

“对此石上月,长歌醉芳菲。”他一语中的我名字出处,唇角笑意更深,一字一句问:“你真的不认识?”

卧——槽——

竟然真的是同一个人!

世界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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